Amsterdam,一個由運河、腳踏車、鬱金香以及自由氣息所組合而成的城市,是這次出差讓我有意外感受的地方,也許是因為先前去過的朋友對它評價不高,荷蘭一直不是我的旅行計畫的優先排名。

不過一到飛機場,就嗅到一股很奔放的氣氛,往來的商務人士匆匆的腳步,背包客邊喊 Fuck! I hate Amsterdam,這城市一定是有著什麼,才讓這些人聚集在這裡,於是帶著空白的旅遊書,沒有計畫的展開短暫的三天Amsterdam走馬看花之旅。

到旅館check in 之後,總仔熟練的帶我到市區逛一圈,因為有幾個大客戶在這邊,總仔已經覺得阿姆斯特丹像台北之類的,跟我介紹大麻咖啡館文化,帶我去紅燈區見識一下所謂的櫥窗女郎,結果兩者都不能親身體驗真是可惜,前者是因為大麻味讓我噁心,後者就要怪我的XY染色體,阿不然有些櫥窗女郎真的很正欸!

第二天一早,坐車到郊外的客戶那邊,發覺有些客戶的公司都會在郊區的工業區或是住宅區附近,總仔忽然感性的說,常因為拜訪這些客戶,讓你到一些可能你從未打算去的地方,於是你的生命就跟這地方的人,有了短暫的交集。聽著聽著,我終於體會在談生意之外的出差的意義,應該就是......更深入對方的生活,然後瞭解對方,再賺他們的錢!

雖然是來賺他們的錢,但是其實這樣的合作關係算是互惠,各取所需,越來越能體會商場上的殘酷,今天跟你稱兄道弟,明天就搶你市場你可能也不意外,雖然各懷鬼胎但是大家都心裡有數,這就是做生意阿。拜訪結束後,客戶帶我們到附近的餐廳用餐,餐桌上總是比較relax,他們一直說我們待會兒是不是要去紅燈區,結果被料中的感覺挺怪,而且我們都是女生。Anyway,J跟F都是不錯的客人,不過剛好應證總仔說的荷蘭人很會做生意的箇中道理,回台灣後馬上接到J寫來希望殺價的信,真是好樣的。

第三天,到第二個客戶那邊,H是荷蘭最大的量販店,一整個羨慕他們的工作環境,整個就像是個歡樂王國,色彩鮮豔、有遊戲角落、以及吃不完的零食,天阿~~我也要在那邊工作!!重點是,buyer W根本就是個像林瑞陽的大帥哥,讓我整個忘記會議的冗長。真的是花痴一個,深深的體會到,我的出差日記根本就很膚淺。

終於結束拜訪,我邪惡的承認,最期待的還是結束拜訪跟離開之間的自由時間,因為總仔通常在這時候會去shopping,然後我就可以施行我的亂逛亂拍之無頭蒼蠅之行,其實還蠻愛無目的的在街上行走,我應該還蠻適合當遊民的。

雖然這次沒能到庫肯霍夫公園(Keukenhof)看我最愛的鬱金香,也沒能去小時候在繞著地球跑看到地上有一排排cheese的阿克馬(Alkmaar)乳酪市場,我還是挺愛這城市的,可能因為我也愛自由,這裡的溫度剛剛好!

最後,有間不能不推薦的bagel店,超....好....吃,鄉親阿~假如你有去Amsterdam,請一定要吃Bagel's Bean!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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